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暨南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运动训练专业在石牌校区体育学院培养。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暨南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暨南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总数
我校招生项目包括:篮球、足球、田径(田赛、径赛)、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游泳。招生计划总数为42名,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我校生源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而定。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类别名称及 性别要求 | 运动技术等级 最低要求 | 备注 |
1 | 篮球 | 男子 | 一级 | |
2 | 足球 | 女子(非守门员) | 一级 (十一人制) | |
3 | 田径 | 田赛(男子、女子) | 一级 | 招生小项:标枪、铅球、跳远 |
4 | 径赛(男子、女子) | 招生小项:200米、 |